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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市人大代表小组和组长的通知发表时间:2016-03-22 16:18 各镇人大、各有关单位、农垦各农场、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位代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条规定和《儋州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室将部分代表小组和组长进行调整,现将《儋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及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儋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及名单》 2、《儋州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