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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对象的通知发表时间:2016-03-22 16:23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位代表: 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效能,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根据代表法、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自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因工作需要,先后有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离本行政区域、退休和岗位交流变动。为了保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联络对象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儋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联络手册》印发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位代表。请按照代表联络手册的联络对象和代表工作制度上的内容、方式、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开展联系代表工作。工作中若有询问,请随时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联系。 联系人:符 蓉 联系电话:23318673 13976808151
附件: 1、《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制度》; 2、《儋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联络手册》。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