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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7-13 10:00作者:编辑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大:

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在那大召开,会期一天。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儋州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儋州市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儋州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度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儋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办法的决定(草案);   
  (十)审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钟捷兴辞去儋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议案;
  (十一)审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王志强同志任职的议案;   
  (十二)审议任免案;
  (十三)审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王志强为儋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议案;  
  (十四)审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王垂善等同志辞去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十五)听取和审议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六)其他。

二、会议时间

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

市直机关办公大楼三楼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人;

2、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综合执法局、市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一名主要负责人;

3、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

4、部分市人大代表。

五、有关要求
  (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依时出席并全程参加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须于7月25日(星期三)下午5:30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书面请假。请假事由必须符合出席中央、省有关会议、因公出国或因病住院三种情况,其他情况均不得请假。
  (二)列席会议的有关单位请于7月25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将列席人员名单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列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不得中途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假。
  (三)请市政府、市法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准备上会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24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直机关办公大楼0423室)。
  (四)会议着装:全体会议时,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府和市监察委领导和常委会委员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女同志着套装;“两院”主要负责人着制服。宣誓时,主任会议成员和被任命人员着西装系领带。其他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着装不作统一要求,但不宜穿着太随意。
  (五)请市广播电视台和市新闻中心安排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请参加会议的各镇人大领导和需住宿的市人大代表于 7月25日(星期三)下午6:00前到海航新天地酒店报到。

                                                          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23313578   传真:2331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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