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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李爱华、王凌融为儋州市政府副市长

发表时间:2021-12-07 10:40作者:编辑


      12月3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依法审议有关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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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

     

会前召开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六次会议。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有关任免议案、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民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有关事宜、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有关事宜,并决定于当天上午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

随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王建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昌本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安仍主持会议。

副市长王民,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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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向李爱华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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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向王凌融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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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向郭晓书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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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向易辉华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民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有关事宜、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儋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在听取和审议了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民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有关事宜后,会议还对市民政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市政府为基本满意、市民政局为基本满意、市发改委为基本满意、市财政局为满意。

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并决定任命李爱华、王凌融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郭晓书、易辉华为儋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大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李爱华、王凌融分别作供职表态发言。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王大辉监督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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