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搜索
新闻详情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表时间:2025-12-05 16:03

——2025年11月27日在第十六届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琼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对2024年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梳理,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4年我市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共50家,一级企业12家,二级企业30家,三级企业8家。企业资产总额2,655,841.27万元,同比增长25.29%;负债总额1,402,518.99万元,同比增长6.77%;所有者权益总额1,253,322.28万元,同比增长55.48%。营业总收入37,445.87万元,同比下降58.20%;利润总额1,869.02万元(详见附表),同比增长122.67%。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我市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352个,其中:行政单位88个(含社会团体10个),事业单位264个,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覆盖。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527,248.84万元,较上年增长20.32%;负债总额547,849.19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净资产4,979,399.65万元,较上年增长20.79%。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国土面积3,405.38 平方千米(包含海岸线向海一侧国土面积151.20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2,951.04平方千米,未利用地171.37平方千米,建设用地282.97平方千米。耕地总量556.51平方千米,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2.2平方千米。现有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9,150.79亩,资产价值约95.75亿元。我市有矿产资源17种,优势矿种是水泥用灰岩约1.2亿吨、建筑用花岗岩约1.05亿立方米、地热(热矿水)日产约5.2千立方米,其他矿种的资源储量有限。全市规划林地总面积16.23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7.66%。森林面积(含非规划林地上的森林)18.9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433.78万立方米。湿地面积约为4.2848万公顷,其中红树林面积1,287公顷。自然保护地10个,总面积15,648.21公顷。我市海岸线长299.53千米,其中自然岸线173.45千米(自然岸线保有率57.9%),人工岸线126.08千米。

2024年全市用水总量5.17亿m³,其中农业用水3.30亿m³,工业用水0.92亿m³,生活用水0.75亿m³,生态用水0.20亿m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推进儋州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按照改革重组总体方案,完成各企业更名、揭牌仪式、制定并印发《儋州环湾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等工作。二是制定组建儋州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方案,完成公司挂牌工作,实行市场化选聘机制,全面实行管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三是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将闲置资产注入企业,壮大企业资产规模。推动滨海临时农贸市场评估作价注入旅投集团等工作。

2.加强风险事项监管。围绕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主营业务风险防控、债权债务清理、重点领域管控、资产管理等八个方面开展2024年度专项督查行动,对各企业关键环节进行审计,做到运营企业全覆盖。

3.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依据市财政局出台的《儋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及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对12家一级企业的利润总额、资产保值增值率、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进行考核。建立企业负责人业绩及工作任务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推动建立经营责任制作为企业负责人职务任免调整的重要依据。

4.加强企业人才支撑。市财政局(国资委)指导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招聘人才。一是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发展决策部署,2024年8月市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完成环投公司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的工作。二是多渠道招聘并举,组织12家监管企业共参与47场双选会,提供121个岗位,充实人才储备。三是履行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企业中层干部9名,对外招聘2名,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以制度创新引领管理升级,出台资产管理办法,构建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的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制度框架。针对特定行业管理需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儋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标准》(儋财发〔2024〕690号),为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2.提升监督管理能力。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依托“监督一张网”平台,精准整治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车辆管理不规范及拖延履行职责等问题,跟踪督办整改进度,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监管能力。二是常态化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同时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深入对照并落实整改。三是落实平台监管。将编制并完成审议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等材料,上传“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并将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同步至“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3.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盘活资产工作,盘活18家单位41个资产项目,涵盖土地4宗42.29万㎡、房屋22处1.95万㎡、车辆15辆,资产账面原值6,258.79万元,实现盘活收入231.83万元,上缴国库197.85万元,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4.优化规范管理水平。一是严格遵循“预算管控、从严审核”原则,构建“线上+线下”审核机制。2024年初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线上审核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申请,涉及70家单位共95笔15,408.44万元;全年线下专项审核50万元以上大宗资产配置事项,涉及13家单位共29笔申请,核减不合理配置资金825.40万元,核减率9.34%,最终审定金额8,007.68万元,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截至2024年全市352家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资产管理的专岗人员。三是夯实资产数据。2024年7月印发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信息工作的通知,从规范单位基本信息、资产卡片信息及资产标签信息三方面对照查漏补缺,截至2024年底,全市完善基本信息132条、修改资产卡片12,776张、张贴标签69,227张。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规划强化了“儋州-洋浦”的区域中心职能,以重要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要素为基础,以区域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网络为骨架,以重点城镇和综合交通枢纽为节点,加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的有机互动,促进全域全要素自由流通,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形成“两带双轴、四廊多组团”网络化国土空间格局。

2.持续规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2024年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共296个登记单元209.88平方公里,目前已依据《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规范》要求,完成100%数据库建设及相关图件、表格等制作,2023年5月18日通过省资规厅预检且已完成相关的建库工作。

3.土地资源。2024年度儋州市共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8宗,面积1,020.33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4宗,面积约为943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计14宗,面积约为77.33公顷,土地出让价款为29,712万元。

4.矿产资源。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对矿山进行动态监测。二是要求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按“边开采、边修复”进行。

5.林业资源。一是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做好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合法用地,并编制林地补划方案,确保全市林地保有量不减少。二是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动态监管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图片判读林地变化图斑,并对变化图斑开展调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整改。三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做好红树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森林(商品林)及红树林湿地资源的1205个小班划定和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四是通过设立保护机构,确定保护等级,编制保护专项规划,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维持整体生态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6.海洋资源。2024年共审批出让用海5宗,面积620.123公顷,海域使用金应缴约1,508.53万元。

7.水资源。一是全市用水总量5.17亿m³,再生水利用率达30%,同比提升8.3%;城市供水漏损率7.5%,同比下降1.3%。二是实施那大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5个供水一体化项目,搭建供水智慧管理平台,形成全市供水“一张网”。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7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三是实现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达标率、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城镇内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率4个100%,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近5年首次实现年度100%。四是规范河道采砂,2024年在全省率先成功出让珠碧江两处采砂权,增加财政收入1,552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我市国企改革重组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经营效益基础不牢固的局面仍没有明显改善。除个别商业类国有企业正在探索市场化转型,大部分企业仍依赖政府投资。2024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的企业仅6家,其余6家亏损。国企内控与风险防控水平尚不适应儋州洋浦高质量发展及改革进程要求。一是企业内控管理仍有不足,普遍存在制度更新滞后、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二是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审计发现部分企业在主营业务风险防控、重点领域管控等方面存在缺陷,如资产移交不及时、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等。目前正推动相关问题整改,以促进国企健康发展与资产提质增效。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意识薄弱,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认知偏差,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频繁更替易造成工作交接断层,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政策理解不深、掌握不牢,难以满足规范化管理要求。二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制度的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执行“打折扣”现象。三是资产集中调配与共享共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资产统筹管理能力不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我市管辖海域面积广阔,尚未配备无人机、监视监测等技术监管,目前仅靠自然资源部下发海域图斑及现场实地巡查监管海域,监管手段有限;对于林业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的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和积累较为缺乏,面对全省排名靠前的林地保护任务面积,工作压力较大;水资源规模以上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未实现全覆盖。

四、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四项审议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扎实做好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准确把握市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关注点,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依据。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2024年委托4家机构对12户企业开展审计,发现报账材料不全、费用跨期入账、核算及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持续推进“八严查”审计整改。截至2024年末,已完成整改99项,正在整改57项,未整改1项,整改完成率63%。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2024年审计共查出14家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未实行“一卡一物”管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25项资产管理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4项,正在整改11项,整改完成率56%。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通过完善集团企业监管机制,完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配备,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与专业化建设,落实各集团股权划转及资产注入工作。二是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述责述廉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研究出台总会计师管理、职业经理人等制度,推动国企工资改革,健全改革后的国资监管机制。三是深化国企审计监督。常态化开展国企国有资产统计和经营、财务、债务风险监测,持续推动“八严查”专项督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水平。四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主动管理意识。五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严格遵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六是深入挖掘各行政事业单位潜在的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的方式,助推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置力度。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有资产未公开招租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监督一张网”平台,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八是继续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我市2025年土地出让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好2025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2025年度可出让、划拨供应的建设用地做到“应纳尽纳”,并抓好实施。九是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加强林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林长+林业站+生态护林员”林地湿地网格化管理办法,夯实各镇、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护林员、护绿员巡查、管护林地的责任。十是构建国土空间智慧治理体十一是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十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增强供水韧性与服务均衡性,为儋州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