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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发表时间:2025-12-05 16:01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儋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地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监管,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认为,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二是部分资产闲置情况严重;三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偏低;四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与意识。财政部门要加大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纠正各单位“重资金、轻资产”的观念,切实落实各单位一把手对资产管理责任制,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的责任感和管理意识,抓细抓实内控制度执行,提升制度约束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与职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摸清全市闲置资产情况,建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制定处置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及处置期限,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闲置资产处置工作落地见效。尤其要着力推动全市各镇闲置中小学校舍的盘活处置工作,有力解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积极盘活闲置周转房,妥善解决异地交流干部及人才引进群体的居住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力度。聚焦审计查出问题,加强常态化监督,统筹监委、审计、财政等多部门监督力量,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推动问题如期整改。聚焦资产清查、处置流转、收益上缴等关键环节,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对资产闲置浪费、处置不规范、权属不清等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各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切实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监管体系。持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调制、使用、处置、收益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提高资产集约高效使用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五)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做好动态化监管,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为优化资产布局结构、合理调剂使用提供准确依据,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强化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市资产管理人员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