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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时间:2025-12-05 15:57 ——2025年11月27日在第十六届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琼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对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梳理,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儋州市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352个,其中:行政单位88个(含社会团体10个),事业单位264个,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覆盖。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及构成 2024年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527,248.84万元,较上年增长20.32%;负债总额547,849.19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净资产4,979,399.65万元,较上年增长20.79%。全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129,932.15万元,占74.7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97,316.69万元,占25.28%。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但整体运行态势良好。 (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管理。 严格遵循“预算管控、从严审核”原则,构建“线上+线下”双重审核机制。2024年初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线上审核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申请,涉及70家单位共95笔15,408.44万元;2024年线下专项审核50万元以上大宗资产配置事项,涉及13家单位共29笔申请,核减不合理配置资金825.40万元,核减率9.34%,最终审定金额8,007.68万元,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资产使用监管。 规范资产使用审批流程,重点管控原值300万元以上资产使用行为。2024年共核实批复3家单位资产使用申请,涉及资产账面价值2,341.14万元,建筑面积9,196.57平方米,主要是出租农贸市场、单位食堂等国有资产,实现资产合规增值。 3.资产处置规范。 坚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有序推进各类国有资产处置。2024年全市共有24家单位申请国有资产报废备案,资产总原值1,249.70万元;共有8家单位申请无偿划转(原值3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资产总原值7,576.05万元;共有2家单位申请拍卖转让(原值3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资产总原值840.84万元,处置流程全程合规可控。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以制度创新引领管理升级,出台《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构建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的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制度框架。针对特定行业管理需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儋州市财政局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儋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儋财发〔2024〕690号),为行业专用资产配置提供科学依据,推动资产管理与行业发展精准适配。 (二)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设 一是精心编制资产年报,摸清资产家底。2024年2月组织全市35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指导、编报会审、总结上报等各项工作,严抓报告质量,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及管理情况,为提升全市资产管理水平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二是完善和规范资产基础信息,夯实资产基础数据。印发《儋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信息工作的通知》(儋财函〔2024〕708号),从单位基本信息、资产卡片信息及资产标签信息三方面开展查漏补缺,截至2024年底全市涉及165家单位完善基本信息132条、修改资产卡片12,776张、张贴标签69,227张,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水平 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资产管理组织队伍建设。印发《儋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儋财发〔2024〕384号),明确资产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压实各环节管理责任。截至2024年全市352家行政事业单位均实现资产管理专人专岗,通过稳定管理队伍、细化岗位职责,显著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 开展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资产盘活工作,印发《儋州市财政局关于再次开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儋财发〔2024〕366号),采取优化在用、跨单位调剂、出租出借等多元盘活方式。2024年成功盘活18家单位41个资产项目,涵盖土地4宗42.29万㎡、房屋22处1.95万㎡、车辆15辆,资产账面原值6,258.79万元,实现盘活收入231.83万元,上缴国库197.85万元,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能力 构建多维度监督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一是加强监督协同机制,落实单位整改。针对审计2024年查出14家行政事业单位存在25项资产管理问题,指导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协助市委巡察办排查18家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隐患,通过加强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督促单位整改,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效贯通、相互协调,有力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到底。二是依托“监督一张网”平台,精准整治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车辆管理不规范及拖延履行职责问题,跟踪督办整改进度,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监管能力。三是健全定期报告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落实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一一对应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强化平台监管。将2023年度编制并完成审议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等材料,上传“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公布报告和相关数据,并将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同步至“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三、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责任意识缺失,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认知偏差,导致资产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频繁更替易造成工作交接断层,部分资产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财务管理知识与专业能力,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政策理解不深、掌握不牢,难以满足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内部控制机制执行不力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虽然按要求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执行“打折扣”现象。如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流程管控不严,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操作,导致管理机制流于形式。 (三)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调配与共享共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资产统筹管理能力不足。部分领域出现资产闲置浪费现象,而部分单位却面临资产供给不足的情况,资产在单位内部及单位之间的流转渠道不畅,未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内控制度执行 一是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压实各部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职责分工,树牢产权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加强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主动管理意识。稳定人员队伍,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人员变动交接制度,确保岗位发生变动时完成资产台账、资料档案等全面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二)完善资产制度体系,筑牢资产管理基石 一是持续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修订《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流程。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起草印发《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经营实施细则》,探索将闲置国有资产委托资产运营公司或相关国有企业运营的模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参照上级标准和办法,结合儋州市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儋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及印发《儋州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实施细则》,全面理顺资产管理机制。 (三)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推进各部门闲置国有资产的信息共享和调剂盘活工作,实现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深入挖掘各行政事业单位潜在的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的方式,加大盘活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 (四)加强资产监管力度,守牢资产管理防线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有资产未公开招租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监督一张网”平台,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