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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觉多等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发表时间:2025-11-28 11:25 (2025年11月27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觉多、谢盛湖、张奇、钟丽萍、孙爱丽、陈皇强、羊乃维、刘云翔、潘俊福、钟美楼10人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觉多、谢盛湖、张奇、钟丽萍、孙爱丽、陈皇强、羊乃维、刘云翔、潘俊福、钟美楼10人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李觉多、谢盛湖、张奇、钟丽萍、钟美楼的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谢盛湖的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觉多的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张奇的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