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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儋州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5-11-13 11:0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儋州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儋州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聚焦“更加开放、更有深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

——加强多方位筹措资金,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24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1亿元,争取上级财政支持94.86亿元,地方政府转贷收入66.6亿元,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78.19%,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21.81%。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进民生福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与民生相关支出111.68亿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从预算执行结果来看,2024年民生支出总体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高于全省(72.8%)1.4个百分点。

——兜牢“三保”底线,守护稳定大局。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库款管理,实现全市“三保”资金专户全覆盖,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50.31亿元,实际支出53.15亿元。

——聚焦构建权威高效监督体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2024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儋洋一体化发展、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10.38亿元,移送问题线索32起,推动建章立制10项。截至2025年6月底,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7个整改事项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45个,整改率66.18%,已到期未整改的问题18个,未到整改期限正在整改的问题44个。

一、儋州市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7.0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63%,其中税收收入49.1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78.19%)总支出189.5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7.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1.5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8.81%),总支出79.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19亿元、总支出0.18亿元,年终结余0.0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8.28亿元,总支出66.41亿元,当年结余1.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07亿元(省级统筹基金结余3.55亿元,计入市级基金滚存结余12.52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从全市财力分析,收入、支出以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为主,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78.19%,较上年增长5.38%,全市财力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仍然处于财力紧张状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落实不到位

1.资金账户监管未覆盖。319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未纳入预算管理,账户现有资金余额5.24亿元。

2.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市资规局等20家预算单位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3.79亿元滞留于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

3.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财政局未及时督促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造成9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均超过30日以上未分配,涉及资金8,311.52万元。

4.国有资本预算未覆盖。市财政局未将儋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3家一级国有企业纳入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

1.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市资规局等5家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84.45万元;市水务局等34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82.17万元。

2.增发国债资金拨付不合规。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拨付63万元征地费,截至2025年4月未形成支出,增发国债资金以拨代支。

3.国债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支付至最终收款人,涉及金额30,683.01万元。

4.重大项目谋划经费450.36万元未按规定用途支出。市水务局等6个单位合计支出450.36万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项目可研编制费、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费等项目前期费用。

5.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一是资金支出率低,市财政局下达洋浦投促局18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截至2025年3月底,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仅240元,支出率为0.01%;市财政局下达洋浦交通港航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34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仅支出4.6万元,支出率1.34%;二是上年结余结转指标未支出,截至2024年3月底,木棠镇等14个镇本级财力安排资金的上年结余结转指标(预算来源年度为2023年及以前)未完成支出,涉及金额2,763.88万元。上述资金均已被市财政收回,不再继续支出。

6.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管不到位。洋浦投促局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监管不到位,3家企业在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中存在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及138件商品,交易金额66.73万元。

二、儋州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6家单位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

市旅文局等3家单位4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76.28万元。洋浦高级技工学校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年初预算数远高于实际需求数,年终形成结余资金213.6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

一是洋浦中学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44.68万元。二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3家单位超范围支出、未按项目结算造价多支付项目资金10.59万元。三是市城市管理局、新州镇政府项目前期谋划不科学、项目推进不力,7个项目585.57万元资金支出进度慢,其中2个项目427.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四是洋浦中学等2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11个项目1,030.54万元,部分资金闲置时间长达7至14年不等。

(三)绩效管理不到位

1.绩效管理不规范。市旅文局等6个单位14个项目未按规定设置绩效指标,涉及金额5,597.74万元。长坡中学等3家单位20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金额2,543.15万元。

2.绩效自评开展不充分。市资规局等16家单位175个项目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峨蔓镇政府等6家单位18个项目未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不真实。市民政局等17家单位21个预算执行率为0的项目虚假评分80分以上,绩效评分未能客观公正反映绩效评价结果。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我市自贸港封关配套建设项目、教育系统建设项目、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等12个建设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投资额1.20亿元

1.多计工程结算费用6,947.22万元。一是“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多计工程结算2,336.98万元;二是“市生活垃圾填埋工程”多计工程结算1,559.29万元;三是洋浦保税港区道路市政配套工程等8个建设项目多计工程结算3,050.95万元。

2.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24.31万元。一是东三路等4个建设项目控制价编制虚高,涉及3,247.05万元;二是洋浦初级中学等6个项目多计代建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等二类费用共计1,466.15万元;三是中德产业园等3个项目多计管理费及其他审计核减费用共计311.11万元。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到位

1.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南罗小学等3个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未按规定评审;二是东三路市政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三是两院中学等2个项目违法转包;四是洋浦港开放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等2个项目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一是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文件备案检查不到位,事后监管力度不足,对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仍存在漏洞;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存在问题立案处罚不到位。

(三)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1.部分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设计,并违规转包设计业务;二是市生活垃圾填埋工程等2个项目设计图纸未经审查合格便开工建设;三是整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8个项目未按图施工等。

2.部分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多支付勘察费258.79万元;二是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签订不合理勘察补充协议,增加费用217.94万元;三是市方舱医院项目剩余物资未有效盘活,每年仓库租赁和安保费用涉及229.39万元。

3.个别项目工程签证造假。市九年一贯制学校周边路网项目路基处理签证虚假,涉及金额476.04万元。

4.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久拖未决”问题。一是45个工程项目应完工未完工,涉及项目总合同金额41.45亿元;二是42个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完成验收,涉及项目总合同金额15亿元;三是155个工程项目已验收但未办理结算,涉及项目总合同金额82.34亿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23年—2024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1.多收少退学生费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退未退贫困生住宿费、课本费共2.38万元;洋浦中学多收学生宿舍空调电费3.67万元。

2.市教育局对校园食品安全指导监督不到位。一是市第四中学食堂承包存在串标问题;二是15所学校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和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问题;三是26所学校未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四是42所学校未及时开设账套和银行账户;五是25所学校未开通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预警功能。

3.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重视不够。一是19所学校落实“双人或多人联检”制度不到位;二是14所学校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三是54所学校无法实时查看校园食堂工作视频动态,25所学校食堂视频监控未覆盖关键区域,19所学校未建立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维护机制。四是一所学校无资质制售饮品供学生食用;五是一所学校挤占学生伙食费1.91万元。

(二)2024年“摩羯”台风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

1.救灾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市财政局未按时将救灾专项资金分解下达至目标单位,涉及金额489万元。

2.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对19家企业受灾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申报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355万元;二是那大镇政府多发放紧急转移安置补助2.37万元;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多支付救灾物资配送费和装卸费0.89万元。

3.救灾物资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叶面肥闲置40件,涉及资金3.26万元。二是复合肥,发放存在账物不符,手续不完备。

(三)2022至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三资”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未落实“三资”管理审计监督政策,未定期开展审计监督;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三资”平台推广政策不到位,“三资”平台数据不准确,“三资”平台推广应用慢;三是7个镇未落实“组财镇管”政策。

2.村级经济组织“三资”管理不规范。一是村级重大决策制度“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二是村小组集体资金白条抵库6.38万元;三是2个村集体土地出租租期超法定期限10-15年;四是7个村集体应收未收土地租金120.53万元;五是那大镇洛基村委会,违规发放个人绩效2.55万元。

3.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善。一是3个镇7个产业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兑现分红款205.28万元;二是那大镇1个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抵押担保手续,衔接资金存在风险;三是那大镇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超工期未完工,702.23万元资金未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儋州市2021至2023年水产品稳产保供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水产养殖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进度滞后。一是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实时在线监测系统未完成安装;二是大中型海洋渔船“插卡式AIS”终端配备升级项目进度缓慢。

2.渔业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多发放12艘渔船伏季休渔补贴8.3万元;二是向已减船转产渔船多发放负责任捕捞补贴0.68万元;三是未及时发放延期出海作业渔船补贴0.17万元。

3.水产养殖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依法对1,162家水产养殖户进行养殖许可管理;二是水产养殖面积底数不清。

(五)八一长安陵园和银岭公墓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

市民政局监管不到位,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混乱。一是未经批准收费;二是未按规定依次销售公益性公墓;三是违规预售活人墓;四是跨地区销售公益性公墓;五是公益性公墓销售收入未入账核算、未依法纳税。

(六)儋州市落实2024年省为民办实事、2023年市人大建议资金审计

1.疫苗接种不规范。5家基层卫生院违规对8名40岁以上人员接种疫苗。

2.机构备案不及时。7个托育机构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向市卫健委备案。

五、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土地管理制度和生态保护工作不到位

排浦镇土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不到位,涉及面积4,051.3平方米;森林绿地被侵占,涉及面积56,601.43平方米;养殖企业在沿海沙岸地段违规搭设取排水管、养殖废水直排,造成沿海防护林木枯死、入海口河床受损。

(二)落实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不到位

排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在林地、空地上长期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涉及面积3,403.75平方米;未完成造林绿化义务植树任务,涉及2.51万株。

(三)国有资产闲置、超标准配置

洋浦保发局仓库和厂房79,398.28平方米使用率低,洋浦高级技工学校设备资产7.97万元闲置;洋浦高级技工学校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涉及29.68万元。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市住建局未及时办理西环高铁白马井站等3处资产移交手续;该局及下属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1处土地、1处房屋被企业无偿占用,未清退217户不具备续租资格的公(廉)租房住户。

(五)监管责任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善、底数不清

市旅文局等7家单位62个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69,436.16万元;洋浦第二中学等2家单位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30,120.86万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3家单位504条资产未实行“一卡一物”管理,涉及金额3,606.55万元;市城管局等10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2,069.65万元;洋浦中学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涉及金额152.63万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纪委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共发出移送处理书24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32起,涉及金额5.06亿元。一是失职失察违反财经纪律23起,主要是部分公职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滥用职权、漠视法律,造成国家资金资产资源损失,损害群众利益等。二是工程服务招标和实施存在权利寻租7起,主要是在工程和服务招标方面把关不严,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管、网开一面,甚至串通一气弄虚作假等。三是对自然资源资产不管不治2起,主要是排浦镇对沿海生态防护林不管不治,养殖废水直排,形成条状黑色污染带,部分沿海防护林枯死;南华老村打塘江桥和儋州市关公庙处的两家养殖基地违规排水,长期冲刷河床,入海河口河床受损;四是个别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主要是违规支出差旅费、违规支出应由个人负担费用、超标准购置沙发和电视机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针对预算管理执行缺位、财政收支管理失范等问题,财政部门应建立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管机制,将全部账户余额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对超期未使用资金及时收回统筹。行业主管部门需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流程,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主体,避免资金滞留。同时,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流程,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管理,确保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招投标监管

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问题,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评标流程,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行业主管部门需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转包、串通投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控设计、施工环节,加强图纸审查与施工监督;规范工程签证管理,杜绝虚假签证;对久拖未决项目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加快项目推进、验收和结算进度。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守牢生态资源底线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漏洞,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森林绿地、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造林绿化任务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应规范资产配置标准,提高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严格资产出租、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资产动态管理台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一致,实现“一卡一物”精细化管理。

(四)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形成有力震慑;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和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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