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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发表时间:2025-04-21 10:03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层层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责任,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全市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一定的差距、污染防治短板依然突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不足、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离群众满意尚存差距、全民生态环保意识不够强等。对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绿色发展理念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更加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环保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干好每一天”的决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环保目标。 (三)要强化问题导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多元共治”,以“三尘、三气、三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物扬尘;机动尾气、工业废气、烧煤锅炉废气;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机动车排气、工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秸秆焚烧、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污染防治为重点,持续加强工业企业挥发性和无组织排放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全覆盖监管秸秆垃圾焚烧,加强工业堆场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二)深入实施“六水共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要以进一步提升水质、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实施“六水共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提标达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美丽河湖创建等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合理调整养殖布局、优化养殖结构,落实养殖主体治理责任,强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检查。二是加强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官网建设和改造,开展污水官网排查清淤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治理,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维管理。三是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农田种植与水库饮用水水源距离。四是强化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五是深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三)持续做好土地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二是强化危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固体废物智慧平台建设,实行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化肥农药管控,实行测土配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进一步减少地膜、农药和化肥使用。四是统筹抓好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五是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管理,实现生态化养殖、规范化管理。 三、形成有效防治工作合力 (一)制定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清晰、目标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长效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监管体系,推动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要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排污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信息公开,凝聚社会力量,形成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合力。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注重专业人才配备,加大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 四、以更大力度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验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打好整改攻坚战,确保各类问题从快、从严、从实改彻底、改到位。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长效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环保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各行各业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爱护环境习惯的养成,营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