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谦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猛为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符启芬为儋州市民族事务局局长;
路要广为儋州市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余小林的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冰的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猛的市水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