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强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按照法定程序,会议审议有关议案,表决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张广英、王安仍、张玉萍,秘书长冯步卷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纪少雄列席会议并作有关任免情况说明,副市长肖发宣,市法院副院长张永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铭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2名,实到27名,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周廉芬辞去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审议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贺勇同志任职的议案,以及其他审议任免议案,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被任命同志的供职报告。
会议还分别以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决定任命林刚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贺勇同志为儋州市监察局局长;此外还任命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儋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克强向被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他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记宪法宣誓誓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常委会还举行被任命同志面向宪法宣誓仪式。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者王敏权 编辑范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