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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发表时间:2024-01-29 18:02 (2024年1月1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儋州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儋州、法治儋州建设,为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洋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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