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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生态环保 走好地方立法第一步发表时间:2024-01-09 14:53 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大局、着眼急需,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在人大立法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上,注重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专班,开展儋洋一体化新形势下立法需求调研,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地方立法权限,深入各镇、深入各部门,全面了解儋州洋浦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立法需求调研座谈会共计10余次,收集城市更新、东坡文化资源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石化功能区封闭管理等立法项目建议94件,为制定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做足功课、夯实根基。 二是反复论证确定立法选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急需先立、务实管用、着力解决问题的原则,多次向市委请示报告、多次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交流研讨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选题问题。经过项目推选、论证、评估,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发,常委会以“小切口”立法确定《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草案)》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法规进行推进。这将以法治规范我市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把“生态包袱”转化为绿色财富,为下一步如何用“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引领和保障儋州洋浦高质量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三是精心精细打磨法规条文。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根据立法的进展情况和不同阶段研究相应的问题清单,立法必须针对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相关部门调研座谈,广泛听取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利益相关人、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全面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以我市实际为抓手,以质量为核心,多次组织会议进行集中研究、讨论,逐条打磨、完善草案条文,力求精准立法、精细立法。12月《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草案)》进入一审,实现了当年授权当年一审的良好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