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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伟军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发表时间:2024-01-06 19:34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伟军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伟军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伟军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