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10月18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按照法定程序,会议依法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决定和相关任免案。
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侯启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级巡视员李昌本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盛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王凌融以及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儋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儋州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儋州市2022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吴科衍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以及相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安排分组审议,在分组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科衍辞去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以及相关人事免职案。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命黄赛妹同志为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吴爱清同志为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苗启虎同志为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陈克伯同志为儋州市财政局局长、张雨薇同志为儋州市审计局局长。任命许琼焕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夏小华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闻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斌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人民法庭庭长,以及李春妹、吴晶晶、王慧平、吴明月、翟嘉贤等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飞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侯启江主持向宪法宣誓仪式。(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何万常 编辑朱建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