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