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羊圣明儋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永傅儋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英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洪晓儋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