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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发表时间:2023-01-09 20:33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飞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拥护和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紧扣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更加开放”“更有深度”两篇文章,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为建设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儋州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