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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飞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5月11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发表时间:2022-04-27 22:59



4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飞主持会议。会议决定,5月11日在那大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方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分工安排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1年度镇人大工作评价的实施方案和《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儋州市木材加工产业园加快发展我市木材产业的调研报告》。


    会议研究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及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于5月11日在那大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3.审议任免案;4.其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辉、王安仍、侯启江、王建斌、张国盛、王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昌本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秦大茂列席会议。




视频来源:儋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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